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什么人能享受,发放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过渡性养老金的核算,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为依据的。
即无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之说。
什么人能享受?
只有职工档案里有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龄确认表”的群体才能够享受。
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
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员工),连续工作的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由参加工作入职时间算起,延伸到知青上山下乡时间、参军入伍时间、国企技校带薪委培生入学时间。
“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开始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依据是:
一、是当地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
二、起始时间有N个(每个人参加工作时间不同);截止时间是唯一的(除社保中的“老人”以外);
三、工作的连续性即“连续工龄”;
四、当地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接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职工。
职工档案里有“工龄确认表”即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依据。
过渡性养老金核算公式为:
1、过去核算过渡性养老金公式:
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2、养老保险并轨后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4% )。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什么样的人才能享受如何计算的呢?所谓的过渡性养老金指的是,我们曾经拥有视同工龄的个人,那么就可以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也就是说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2014年9月份之前就已经进入到了机关事业单位,那么他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就会拥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因为2014年9月份之前的年限,都可以被认定为是视同工龄。
我们作为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有一部分人也是属于拥有过渡性养老金的,比如说他是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一般情况下1992年之前,我们国家还没有统一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以说这段年限也可以被认定为是视同工龄,那么拥有的视同工龄,将来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就可以享受到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过渡性养老金一般是根据你的视同工龄的年限来计算的,每一年的视同工龄就计算成为一年的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以此类推,你的视同工龄越长,那么,过度养老金也就会更高。
我们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依据是根据你的是从工龄来计算,当然还有一部分是我们的缴费指数,一般情况下过渡性养老金的平均缴费指数,大概是按照100%~140%之间来认定。由于每个省份的具体规定不同,那么所对应的这个平均缴费指数可能也是略微有所差距,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于100%的平均缴费指数,同时也不会高于140%的平均缴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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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是依据2005年《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按照有关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的月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一般也表达为,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不过有关文件还另外提到了,国发19***年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年26号文件名字叫做《***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主要指的是建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般来说,各个地方建立个人账户制度以后的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就都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怎么办?其养老金待遇就包括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因此,我们可以将过渡性养老金理解为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以前,由于缺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因此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予以补偿的一种制度。
不过,各个地方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院是将权力发放给了各个省份。每一个省份必须制定出全省统一的计算公式,然后报原先的劳动保障部备案。因此,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每一个省份还是相差比较大的。
一般来说,都是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过渡性系数在1%~1.4%之间。当时有的地区跟视同缴费指数挂钩,有的地区是实际缴费指数挂钩,还有的地区则是一和缴费指数的平均值非常复杂。
北京市的过渡性养老金还分为两部分,1992年10月以前和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两段时间,计算公式不一样。
实际上,省份之内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有差别的。像山东省,虽然都明确是建立个人账户以前的缴费年限,但是青岛市是1994年10月建立的个人账户,而其他地区则是1996年1月。
所以,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并不是一致的,那是属于历史性问题。一般1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参保缴费的时候建立了个人账户,是不会有过渡性养老金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