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年前买的康宁终身寿险条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20年前买的康宁终身寿险条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05年买的康宁终身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条款:
一、投保年龄 30天到70周岁
二、投保期间 趸交、10年、20年
三、保险责任 1.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人自合同生效起的18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合同指定的重大疾病,中国人寿需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来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2. 高残保险金:被保人自合同生效起的180天后,因初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中国人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来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但给付以一次为限。
3.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中国人寿需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中国人寿2000年康宁终身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保险是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不少人在购买重疾险的时候都会选择它。而它之所以如此受青睐,和它的保障是分不开的。下面就来介绍一下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条款。
一、投保年龄
30天到70周岁
二、投保期间
趸交、10年、20年
三、保险责任
1.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人自合同生效起的18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合同指定的重大疾病,中国人寿需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来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 高残保险金:
被保人自合同生效起的180天后,因初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中国人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来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但给付以一次为限。
3.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中国人寿需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008康宁终身保险条款?
康宁终身保险条款是一种长期保险合同,保障被保险人的一生,并在其身故时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条款中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费、受益人等内容,也规定了保险责任、免除责任、解除合同等条款,以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需特别注意理赔条件、保险责任及免责情况等,定期了解保险公司的相关公告和通知,了解保险细则的变化,确保保单持续有效。
2006年的康宁终身保险条款?
1、当被保人初患重大疾病时(生效180天后),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2、当被保人因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时(生效180天后),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人初患重大疾病时(生效180天后),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例如:保额为10万元,则重疾保险金为30万元。被保人因病(生效180天后)或意外伤害身故,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人寿康宁终身保险20年后给退款吗?
1、如果投保人购买的康宁终身保险的投保期限是20年,那么一般是不给退款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赔付基本保额的2倍金额。
2、如果投保人购买的康宁终身保险超过20年,那么一般可以退款,但是只能退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并不会退还本金,这时候保险合同也就此终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年前买的康宁终身寿险条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年前买的康宁终身寿险条款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