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入口?
1、网站查询:用户登录当地公积金中心***,注册一个账户后即可查询当前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2、短信查询:开通了短信提醒的用户,每月成功缴纳公积金后,会收到公积金中心发来的缴存余额情况短信。
3、柜台查询:直接前往当地公积金中心即可办理余额查询业务。
4、电话查询: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号后借款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5、手机查询:支付宝或手机用户,进入城市服务,绑定社保卡以后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
首先我们打开进入支付宝首页,点击页面中的“市民中心”按钮。
接着进入到新的页面后,点击页面上方的“公积金”按钮。
最后点击公积金账户下方的“账户查询”按钮,进入界面就可以查询到余额了。
本人去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须带查询人磁卡,***,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 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
查询公积金个人金额怎么查?
个人公积金查询:
(一)申请人可以使用本人***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二)申请人可以携带***、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青岛市公积金***查询***?
青岛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入口
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系统:点击进入>>>
一、网站查询。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青岛政务网,输入***号和相关账号即可查询;
二、语音声讯查询。拨打网通16868222、建行95533声讯电话,根据电话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三、短信查询。移动用户发短信:ZF+***号(18位、末位X为大写)+住房公积金账号(12位。查***:为存折号或还款***)到05320123。例如:ZF37022119610321001X110012888888;移动用户发送***号到01129172,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联通、小灵通用户发送***号到17890315,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公积金怎么查询账户缴纳明细?
方法/步骤:
1.打开手机微信,关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点击【进入公众号】;
2.点击【办事大厅】,弹出小界面点击【查询办理】;
3进入【登录】页面,选择【账号登录】;依次输入个人信息,勾选【我同意……】,点击【登录】;...
4.点击【查询业务】-【账户信息】,可查看详细的【个人账户信息】;点击右上角【要查询的年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