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1、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中的一半(人均20元)用于大病保险,2018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50元/人。
2、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要点:一,保障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二,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为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扩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产生的大额医疗费予以更进一步保证的某项新的制度性分配。
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制度安排,可以进一步扩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扩大,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